
分居期间财产收入算共同财产吗?加拿大婚姻法律师解读常见误区
在加拿大婚姻法律体系中,分居(separation)是婚姻关系终止的重要法律节点,但分居与离婚(divorce)的法律后果存在显著差异。许多当事人对分居期间财产收入的归属存在认知误区,本文依据《安大略省家庭法法案》(Family Law Act)及司法实践,解析分居期间财产认定的核心规则,澄清三大常见误区。
一、分居的法律定义与财产分割时间点
根据安省法律,分居是指夫妻双方明确终止婚姻关系并实际分开生活的状态,其成立需满足两个要件:
- 物理分居:双方已停止共同居住(特殊情况如因住房限制暂时分房居住,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)
- 分居合意:一方或双方具有永久分开生活的主观意图(可通过沟通记录、分居协议等证明)
分居日(date of separation)是财产分割的关键时间节点,法院通常以该日期界定「婚姻期间所得财产」的范围。需注意:分居后未离婚的,婚姻关系仍合法存续,但财产权利义务可能发生变化。
二、三大常见误区与法律真相
法律真相:分居后取得的收入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,但以下情形除外:
- 分居后使用婚姻期间共同财产产生的收益(如用共同存款投资获得的股息、租金收入)
- 分居后仍未分割的婚姻共同财产产生的自然增值(如分居前购买的房产在分居期间的市场涨价)
- 双方书面协议约定分居期间收入仍为共同财产(如分居协议中明确「收入共享」条款)
▶ 安省案例:Wilson v. Wilson (2020)
夫妻分居后,丈夫用婚姻期间共同积累的10万加元投资股票,分居两年后获利5万加元。法院认定该投资本金属于共同财产,因此5万收益需纳入分割范围,最终判决妻子分得2.5万加元。
误区二:分居期间购买的房产/车辆绝对属于个人财产法律真相:分居后以个人名义购买的资产,若使用个人收入或婚前财产支付全款,且未与共同资金混同,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;但若存在以下情形,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:
- 使用分居前未分割的共同存款支付首付或月供
- 资产登记在双方名下(即使分居后购买)
- 另一方对资产取得有实质贡献(如帮助偿还贷款、参与装修)
▶ 司法指引:安省法院在 Leung v. Leung (2019) 案中明确,分居后一方用个人工资购买房产,但该工资属于分居前未结算的加班费(婚姻期间应得收入),因此房产仍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。
误区三:分居期间无需承担对方负债法律真相: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,若用于家庭共同利益(如子女抚养费、婚姻期间共同房产的物业费),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;仅用于个人消费的负债(如分居后一方的信用卡透支购买奢侈品),由负债方自行承担。
认定共同债务的核心标准:是否为维持分居前家庭生活水平或子女利益所必需。例如:
- 共同责任:分居后为子女支付的私立学校学费、医疗费属于共同债务
- 个人责任:一方为新住所单独签订的租金合同、个人商业投资亏损通常由个人承担
三、选择 JZW 律师的优势
以分居日为界:
- 分居前(含分居当日)的所有收入及财产增值,均属于婚姻共同财产(除非符合个人财产例外情形)
- 分居后取得的收入,原则上归个人所有,但需证明资金来源未涉及婚姻共同财产
分居后财产增值分为「主动增值」与「被动增值」:
- 主动增值:因一方劳动或管理产生的增值(如分居后对共同房产进行翻修后出售溢价),增值部分可能需补偿另一方
- 被动增值:因市场因素自然涨价(如分居后股票市场整体上涨),通常视为个人财产增值
夫妻可通过《分居协议》(Separation Agreement)明确约定分居期间财产归属,该协议若符合法定形式(书面签署、独立法律意见),其效力优先于默认法律规则。例如:
- 可约定「分居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,互不主张分割」
- 可对特定资产(如婚姻住宅)的使用、收益分配作出特殊约定
四、实务操作建议
通过以下方式明确分居日及财产状态:
- 签署书面分居协议,注明分居日期、财产清单及收入归属约定
- 保留分居时的银行流水、资产登记信息,证明财产分割的初始状态
- 若未签协议,可通过邮件/短信记录、租房合同、社区居住证明等佐证分居事实
分居后应开设独立银行账户,避免将个人收入与婚姻共同存款混同:
- 婚姻共同存款建议在分居时协商冻结或按比例转出,避免单方处置
- 使用个人账户接收分居后的工资、奖金等收入,保留清晰资金流水
若对分居期间财产归属存在争议,可通过以下程序解决:
- 优先通过调解(mediation)或合作型法律程序(collaborative law)达成协议
- 协商无果时,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令,需提交分居证明、收入证明、财产清单等文件
结语
分居期间的财产认定并非「非黑即白」,需结合收入来源、财产用途、双方约定等多因素综合判断。建议当事人在分居初期即咨询专业家庭法律师,通过梳理财务记录、制定分居协议,明确财产权利义务,避免因法律误区导致权益受损。加拿大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,始终以「公平分割」为原则,兼顾保护婚姻期间的共同贡献与分居后的个人财产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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